(2009.6.12助理期末會議修訂版,此版本將於下次系務會議正式修訂與通過)
壹.傳播學系多媒體實驗室設置宗旨與基本辦法
1.本實驗室乃傳播學系師生教學、實習、研究之專用場所。
2.本實驗室管理人員編制十二名。指導老師一名,專職技術員一名,實驗室助理十名,助理實際名額依每學期期末徵求自願助理入選人數而有所異動。(實驗室助理權責後面有詳述)
3.本實驗室之設施器材為傳播學系師生專用,非關本系教學實習之活動或用途,應經系務會議討論,提案通過,始得進入使用。
4.有關人員進出、設備使用、器材借用、違規處理等常態性管理辦法,均需經實驗室助理會議決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貳.傳播學系多媒體實驗室人員進出與空間使用規定
1.本實驗室自98年1月22日正式遷移至傳播大樓12樓,空間共分為四
多媒體實驗室(一):
iMac非線性剪輯系統21套 / 彩色大圖輸出機1 / 相片掃瞄機1
多媒體實驗室(二):
iMac非線性剪輯系統20套 / (PC) Avid 非線性剪輯系統5套 / 雷射黑白列印機1。
數位典藏室:規劃中
數位器材管理室:
技術員上班位置和所有數位教學儀器集中管理地點。
1.本實驗室乃傳播學系師生專用場所,非本系師生之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2.本實驗室開放時間如下,開放時間內均有技術員或實驗室助理值班。《請務必遵守開放時間使用實驗室》
A.星期一至星期五:(技術員值班)
早上8:10-11:50
下午1:30- 5:20
B.夜間或假日開放時間:(助理值班)
(由助理開會決定值班時間與公佈之)
4.〈多媒體實驗室‧器材管理室〉:在非開放期間,如有急需使用多媒實驗室電腦,得自行徵得2名助理同意,陪同進入使用。
5. 寒暑假期間〈多媒體實驗室〉夜間不值班,助理應於學校正式放寒暑假前將鑰匙繳還給技術員。實驗室也將進行電腦系統大整理。寒暑假期間,只要技術員有上班,且不影響電腦系統重整作業前提下,同學依然可以使用〈多媒體實驗室〉的電腦。
6. 非上班或假日期間,如遇本系特殊課程需要使用〈多媒體實驗室〉空間,應提出具體計畫表,內容包含(使用目的,使用時間起止日期,負責人),負責人務必是實驗室助理擔任。經主任核准,即可公佈與使用。
7. 本校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因業務需要,得由本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始可進入〈多媒體實驗室〉進行業務相關活動。
8. 輔系、雙主修學生正式修習本系所開設課程,須經身分驗證進入本實驗室,並擁有實驗室使用證照者,方能使用。使用實驗室器材時,須嚴格遵守本實驗室之各項規定。
9. 未經報備與登記,攜出〈多媒體實驗室‧器材管理室〉裡的任何物品,視為偷竊,並提報校方處理。
10.兩間多媒體實驗室嚴禁攜帶各式食物與飲料入內(除了加蓋之不含糖飲料),且加蓋之不含糖飲料只能統一置於門邊木櫃裡。【違反此項重大規定,遭任何同學舉發,將扣點處分】。
11.離開本實驗室時,電腦桌務必保持清潔,個人所製造之廢紙垃圾務必帶走,【未帶走之垃圾,經監視器確認身份,將扣點處分】。
12.所有遺忘留置於實驗室之私人物品(除了1394外接硬碟盒),皆視為廢棄物處置。如需借放個人1394外接硬碟盒於多媒,需貼上姓名學號貼紙,並於離開前收納至兩旁木櫃中(但多媒不負保管之責),否則一概視為廢棄物處置,並置於資源回收箱中,【如需領回個人物品,將扣點懲處】。
13.資源回收箱中暫為保管之硬碟等物品,一個禮拜後若無人認領,則將由助理清理掉。
14. 進入兩間〈多媒體實驗室〉,須將鞋子放置於兩旁鞋櫃內。
參.〈多媒體實驗室〉電腦‧設備使用規定
鑒於過去很多同學對於Mac電腦系統 / 非線性剪輯軟體..等不熟,數位相機 / 攝影機..等操作習慣不良,還有對於現今多媒體設備的基礎觀念與常識薄弱,直接造成本多媒體實驗室許多電腦與數位儀器的嚴重傷害。
因此98年度起,本實驗室將落實〈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認證制度。
1.所有學生須繳交二吋半大頭照,統一由班代收齊交至多媒體實驗室技術員以製作〈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同學們須通過各種課程方可於證照後方加貼標籤,並憑證照使用電腦或借取器材(一張證照只可借一台機器,並押證於數位器材管理室),領取證照時,須先閱讀〈多媒體實驗室使用規定〉並簽署切結書方可領取。
2.無技術員、助理值班或陪同時,均不得進入使用設備。
3.使用電腦或器材如遇困難或故障,須向技術員或助理請求協助,不得自行處置。
4.如需暫時儲存檔案於實驗室電腦,必須以本人真實學號姓名命名檔案。並且務必儲存於DATA 硬碟中,置於系統槽或C槽中的資料或不明身份的資料,實驗室助理可在任何時候刪除。
5.除助理外,不得擅自更改電腦任何原始設定,亦不得刪除他人檔案。
6.非經指導老師或助理會議同意,不得擅自安裝遊戲或程式。
7.外接個人攜帶式硬碟,應先詢問技術員或助理正確連接方式,以免燒掉了自己的硬碟或電腦主機。正確的觀念為「插/拔所有外接硬體連接線(USB/1394),請務必確定你的外接式硬碟電源為關閉狀態中」。【違反此項規定者,視為嚴重破壞設備,將於助理會議提出討論懲處方式】。
8.插/拔各式線材(USB / 1394 / AV端子 / S端子)或個人攜帶式USB硬碟,請依插孔方向插/拔,嚴禁為了方便拔出,左搖右晃接頭,此舉將嚴重傷及電腦界面,視為嚴重破壞硬體。【違反此項規定,將打掃多媒體實驗室,以為警惕】。
9.每學期寒暑假期間,電腦將進行重新安裝系統,所以學期結束前,同學務必將個人資料備份,以免物刪除了資料,實驗室將不負任何責任。
10.本實驗室電腦內建燒錄機只做視訊剪輯輸出母片或個人資料檔案備份之用,請勿當成「壓片工廠」進行大量燒錄,如果需燒錄較多片子,請至教傳大樓11樓系辦公室,利用一對七之拷貝機燒錄。敬請合作。
11.本實驗室之彩色印表機,僅提供同學課程中設計圖案之輸出預覽與校正,或系務活動之小量海報列印,不做大量與個人作業之圖片列印。
12.本實驗室之黑白雷射印表機可提供同學作業列印,A4紙張請自備。
13.若使用本實驗室電腦進行盜拷或任何侵犯他人著作之行為,自負法律責任。
14.因不當使用,造成器材損毀,經助理會議過半數出席者認定為故意之行為時,應照價賠償設備損失。(期中與期末各統計一次違規情形,並執行違規懲處,記點一次,不得使用多媒實驗室設備一週,記點兩次,不得使用多媒體實驗室設備兩週,以此類推)。
15.使用DV CAM擷取影像時必須於工作電腦上貼上便條紙,標明個人學號姓名,使用時間及預計回來時間,凡超過20分鐘,視為違規,任何人皆有權利自行處置,不需負任何責任。
肆.〈數位器材管理室〉器材借出使用辦法
98年度起,本實驗室將落實〈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認證制度。
(詳情參考:參~1)
1.所有學生須完成本多媒體實驗室器材之(器材)基本操作訓練,並於〈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貼上合格標籤始得開始借出器材使用。
2.可用個人名義借出實驗室使用之設備如下,一般同學借出期限為二日(週一借,週三還),實驗室助理為三日:
A.Sony H9數位相機(共6台)
B.Panasonic GS-500 3CCD數位攝影機(共14台),(耗材DV帶請自備)。
C.FM10單眼相機(共18台)
D.SONY MD數位錄音機(共3台),(耗材MD片)請自備。
E.錄音筆(共6支)
※以上器材若因課程需要而必須統一管理調度時,得配合上課而暫停外借。
3.專業課程使用器材:
PD-150 DV攝影機 / PD-170 DV攝影機。(共15部)
修課內容需為專業影像課程始可借用,如紀錄片製作/電視製作/電影製作/廣告製作/畢業製作等,且須通過PD攝影機使用認證。當日借還,只需填寫登記簿,若需隔夜借用,得填寫「特殊器材申請單」,並經由授課老師簽名。
4.一般上課教學儀器(限本系),應於當日歸還:
A.液晶單槍投影機(共2台)
B.實物投影機(共2台)
C.筆記型電腦(共3台)
D.電視播放設備(含TV、DVD 、VCR)
5.除上述設備外,其他設備僅供實驗室內使用。其中電視播放設備可借至系會議室使用,當日歸還。
6.同學僅能在開放時間內,以個人名義借出器材,其他時間不得自實驗室攜出任何設備。但因上課或全班(系)活動需要不在此限;可由代表人事先預約,向助理於指定時間借出。
7.除一般教學上課儀器外,同學可以抵押〈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借用(數位相機 / 數位攝影機 / 傳統單眼相機….等),一人一次只能借用一項器材,借用期間內,不得再借用其他設備。
8. 預約借出器材:最早可在一週(七日)前登記預約。預約器材必須先抵押〈多媒體設備使用證照〉以確保一人一機制度,借出時再簽名確認。
9.遇有預約時間衝突時,系展覽、演講、上課等系務活動需求列為優先。
10.預約了器材而當天未領取設備者,該項預約於預約借出日之隔日,即自動失效。
11.領取器材時,應自行清點並檢視外觀是否完好。器材借出後,借用人即應負保管之責。每逾期一日未還,記點一次。
12.器材歸還時,須待助理完成清點及外觀檢視後,始可離開。
13.填寫預約資料時,必須使用本人真實姓名;領取設備時,須本人親自領取。冒名、代填、代領、代還等皆屬違規行為,每一次記點一次。任何例外情形,由助理會議裁定。
14.凡未經上述程序借出器材者,以屬竊盜行為,其具體事實將移送學務處依校規處理。
15.寒暑假之一般器材借出,應於假期前向實驗室經理提出申請,並於該學期最後一次助理會議中統一審核。遇有衝突時,實驗室助理之申請列為優先。
16.寒暑假期間之畢業製作儀器(PD150/170,攝影燈,Shotgun)申請,應於假期前向實驗室經理提出申請,並同時繳交「拍攝企畫書」給實驗室經理,於該學期最後一次助理會議中統一審核,各區(北、中、南)器材保管人必須為現任或卸任之多媒助理。
17.每學期第十七週起(期末考前一週),器材進場保養,不提供外借,如有特殊需求,得經指導老師的同意。
18.<多媒使用證照>如有遺失,於每月月底統一補發,並記兩點懲處。
伍.實驗室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1.實驗室設備使用之規範,悉依〈多媒體實驗室〉電腦‧設備使用規定與〈數位器材管理室〉器材借出使用辦法為準。凡違反規定者,每一次均記點一次。遇有疑義,或特殊情形,則由助理會議討論裁定。
2.借用器材逾期者,逾期一天,停權借用實驗室器材一個星期,逾期二天,停權借用實驗室器材二個星期,以此類推,期中與期末助理會議將會統計逾期點數,裁決公布與執行懲處。
3.如使用者行為已涉及偷竊、蓄意破壞等情事,助理會議可以專案討論,決定處理方式。
4.一般同學如遇助理不合情理之待遇,可向實驗室經理與指導老師檢舉,由助理會議討論裁定。如確有情節重大之不當行為,助理會議可宣佈解除該助理之職權。
陸.實驗室助理權責
1.實驗室助理應確實瞭解實驗室各項規定,並積極參與各項訓練課程。
2.實驗室助理對助理會議所交付之任務,應確實達成。
3.值班結束,離開實驗室前,應檢視清點設備,關閉不必要開啟之設備。
4.值班交接時,應切實將當班情形告知下一組人員。
5.確實清點借出、歸還之器材,並檢視外觀。
6.應積極協助使用設備的同學。
7.應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參與助理會議之議案討論與裁決。實驗室助理如有不適任者,經檢舉或由助理自行提案,由助理會議討論裁定是否予以解任。
8.如需加開使用多媒體實驗室,至少徵求兩位(含)以上助理同意,方可加開。
9.寒暑假期間畢業製作
柒.實驗室助理招考辦法
1.實驗室助理固定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約四月份)招考。
2.實驗室助理招考,旨在找尋具服務熱誠、善用時間與富責任心的同學,以服務全系師生。招考辦法與方式,將於每年三月的最後一次助理會議中討論,四月初公佈。
捌.新增規定
一、有關大四同學使用【多媒體實驗室】特別規定
(2007.3.6系務會議增訂)
1.為因應【畢業製作】需使用較長時間於多媒體實驗室剪輯畢業作品,大四同學得以造冊【非上班時間使用人員名冊】,內容需含以下:
(一)使用目的:
(二)使用起止日期:(此日期以兩星期為上限)
(三)課程名稱:
(四)備註:使用空間截止日的次日,負責人應將鑰匙歸還【多媒體實驗室】管理員,並將整個【多媒體實驗室】空間恢復整潔無雜物狀態。
(五)人員名單:
(六)負責人:(並推選負責人以保管鑰匙)
經指導老師與主任簽名同意後,交給【多媒體實驗室】管理員,領取鑰匙並依日期執行。
2.【多媒體實驗室】針對大四同學的截止使用日期,以學校的畢業典禮日為準,【多媒體實驗室】將不再支援該屆大四同學所有多媒體器材與空間之使用。該屆大四生應該在這日期前,將所有個人物品或檔案,自行帶回或備份完成。
3.畢業典禮後尚未完成畢業製作的同學,得依指導老師規定之期限內使用設備,並固定於一台電腦上做剪輯,且期限內不得用多媒各項設備做畢製作業以外的事,最晚7月31日前結束。
4.【畢業作品參賽】特別規定:
如應屆畢業生畢業作品要參賽,需利用多媒體剪輯系統修剪作品時,可依此特定辦法實施:
(一) 務必於5月31日前提出申請。影片修剪作業最晚應於7月31日前結束。
(二) 得配合多媒體實驗室之暑期作息規定使用空間,( 其中會有傳播營多媒空間上課,電腦系統重新整理,管理員休假,國定假日,夜間不開放等....,請配合)。
(三) 請固定於一台電腦上做剪輯工作,除該電腦,所有多媒器材設備(包含擷取)均不支援。
